编辑更新:2026-10-07
可以按三条并行但相互关联的工作线准备:责任人组织产品安全评估和PIF;按Article 13通过CPNP提交一般产品信息;确认Article 16是否适用后,另行处理纳米材料通知。完成一条不能替代另外两条,且Article 16通常有至少上市前六个月的提前期。
先看适用范围
EU;英国GB和NI另行核对。本文用于解释资料准备和规则核对路径,不对具体SKU作合规结论。法规版本、物质身份、用途和日期可能影响适用性。
第一条:产品安全与责任人资料
责任人应确保产品在投放前完成安全评估并建立CPSR;产品信息文件(PIF)还要包含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并保持可供主管机关取得。配方、使用方式、原料和标签信息要保持版本一致。
第二条:Article 13一般通知
CPNP是欧盟化妆品产品通知系统。责任人按Article 13提交法规要求的信息;欧委会说明,在欧盟层面完成CPNP通知后,通常无需再做成员国层面的额外通知。通知本身不是认证或安全批准。
第三条:确认Article 16分支
若产品含法规意义上的纳米材料,应再核Article 16。其通知是在Article 13之外,通常要至少提前六个月;条文同时设有特定用途和符合Annex III要求等范围规定。需把原料身份、用途、资料完整度和计划上市日一起交给责任人/评估员核实。
项目顺序可以怎样落地
建议先确认EU责任人和配方版本,再收齐安全评估所需资料,同时核对CPNP字段与纳米材料分支。若上市计划紧,先核Article 16是否适用,因为提前期可能影响项目时间。本文不判断具体SKU是否含纳米材料或是否符合要求。
常见问题
CPNP通知完成后,是否就完成纳米材料通知?
不一定。欧委会说明Article 16纳米材料通知有独立模块,并且在Article 13一般通知之外;先确认该产品是否适用Article 16。
下一步
先做目标市场、责任人、配方版本和纳米材料身份四项确认,再由安全评估员/责任人制定项目顺序。
参考来源
- 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Articles 10(1), 11 and Annex I.)
- 欧委会化妆品通知系统(CPNP)(一般产品通知及纳米材料独立通知模块。)
- 欧盟化妆品安全报告指南(2013/674/EU)(附录第1、2节;第4.3.2节安全评估复核;第4.4节评估员资格与签署。)
资料核对:2026年10月7日。适用规则应结合目标市场、产品及实际上市时间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