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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法规检测是什么 专题五

REACH法规((EC) 1907/2006)是欧盟针对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强制性法规,凡进入欧盟市场的化学物质及其制品(包括纺织品、电子产品、玩具等)均须符合其限制要求;企业需按附录17的限量标准进行检测,否则产品不得在欧盟销售。

法规与标准依据

  • REACH法规((EC) 1907/2006)及其附录17(限制物质清单)

详细解读

REACH法规(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即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由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于2006年12月18日发布,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规整合了欧盟现有的约40项化学品相关指令和规范,以统一、简化的方式管理化学品进入欧盟市场的全流程。其适用范围覆盖所有化学物质——既包括工业生产中使用的原料,也涵盖清洁产品、油漆、纺织品、家具、电子产品等终端消费品中的化学成分。

###### 附录17:限制物质清单

REACH法规附录17是限制物质的核心清单,由三部分构成:既有欧盟法规中已限制的化学物质、新增的致癌/致畸/生殖毒性(CMR)物质数据库,以及全球生产制造业化工原料数据库中的更新物质。截至2018年1月22日,该清单已更新至70类(Entry 70)物质。官方查询渠道为ECHA网站(https://www.echa.europa.eu/substances-restricted-under-reach)。

以下列举若干代表性限制物质及其限量要求,供企业合规参考:

Entry 8:多溴联苯(PBB)

禁止用于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如服装、内衣、亚麻制品)。含此类物质的成品不得在欧盟市场销售。

Entry 20:有机锡化合物

不得作为防腐剂添加于涂料中。其中TBT、TPT、DBT三种物质在任何成品中的含量(以锡的质量计)不得超过0.1%;DOT在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手套、鞋类、墙面及地面覆盖物、儿童护理用品、女性清洁用品、奶嘴等成品中的含量(以锡的质量计)同样不得超过0.1%。超出限量的产品禁止销售。

Entry 43:偶氮染料(AZO)

22种偶氮染料在纺织成品和皮革成品已染色材料中的含量不得超过检出限30 mg/kg,否则不得在欧盟市场销售。

Entry 51: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在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上述三种邻苯增塑剂的含量均不得超过0.1%,否则禁止销售。

Entry 52: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在可放入口中的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上述三种邻苯增塑剂的含量均不得超过0.1%,否则禁止销售。

Entry 63:铅及其化合物

在人造珠宝首饰(包括手镯、项链、戒指、穿刺饰品、腕饰、胸针、袖扣等)的任一单独材料中,铅含量不得超过0.05%,否则禁止销售。

###### 合规要点

企业需对照附录17的具体条目,确认自身产品涉及的受限物质及对应限量。检测应基于产品实际材料与用途,而非笼统套用全项测试。建议定期核查ECHA官网的清单更新,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最新要求。

常见问题(FAQ)

Q1:REACH附录17的限量要求是强制性的吗?

是的。附录17是REACH法规的强制性限制条款,任何不符合限量要求的产品均不得在欧盟市场销售,违者将面临处罚。

Q2:检测时如何确定适用哪些Entry条目?

需根据产品的材料构成、使用场景(如是否与皮肤接触、是否可放入口中)及目标市场要求综合判断。例如,纺织品需关注Entry 8(PBB)和Entry 43(偶氮染料),玩具则需重点核查Entry 51/52(邻苯增塑剂)。

Q3:REACH附录17与SVHC候选清单有何区别?

附录17是限制物质清单,规定具体的禁用或限量要求,直接决定产品能否销售;SVHC候选清单是高度关注物质的识别清单,主要触发通报和供应链信息传递义务,两者性质不同,需分别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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