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更新:2026-10-07
因为法规对纳米材料设置了额外的信息与评估路径:Article 13是一般产品通知,Article 16针对适用的纳米材料另设通知要求。适用时应至少在投放市场前六个月提交,但存在条文明示的范围/例外,所以需要先判断材料与产品条件。
先看适用范围
EU法规解释;GB规则不在本文范围。本文用于解释资料准备和规则核对路径,不对具体SKU作合规结论。法规版本、物质身份、用途和日期可能影响适用性。
两项通知解决的问题不同
Article 13通知让责任人提交产品类别、名称、责任人及其他法定信息;Article 16要求对符合适用范围的纳米材料补充更专门的材料信息。欧委会的CPNP说明也把Article 16设为单独模块。
为什么有提前期
Article 16规定责任人通常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六个月通过电子方式通知。制度为纳米材料的安全信息评估预留时间。这个期限不是“六个月审完即获批”的承诺,也不代表CPNP会对产品发出认证。
哪些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条文对用于色素、紫外线过滤剂或防腐剂且受Article 14管理的纳米材料设置了范围规则;对符合Annex III要求的产品也有条文规定。具体是否适用,要核物质身份、用途、附件限制、产品市场及当前文本。
企业可以先做的核对
请研发或供应商提供物质身份、规格和用途资料;法规团队把这些信息与配方、标签、计划上市日对齐;再由责任人和评估员确认通知路径。不要只凭“nano”营销描述得出适用结论。
常见问题
只要原料粒径落在纳米范围就必然要走Article 16吗?
不能这样概括。需要按法规定义、用途、相关附件和Article 16例外判断,材料名称或单一粒径信息不足以完成判断。
下一步
先向供应商索取能识别物质及规格的正式资料,再按目标市场逐条核对Article 16。
参考来源
- 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Article 2(1)(k)、10–11、13及16(2)–(3);16(3)(a)–(f)列通知资料。)
- 欧委会化妆品通知系统(CPNP)(一般产品通知及纳米材料独立通知模块。)
- 欧委会化妆品纳米材料专题(“Use of nanomaterials in cosmetics”部分。)
资料核对:2026年10月7日。适用规则应结合目标市场、产品及实际上市时间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