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更新:2026-10-07
先把“变了什么、哪一版、影响了哪些已提交字段”做成对照表,再由责任人/相关分销商按Article 13(7)核实是否需要及时更新。资料整理的重点是建立可追溯的前后版本,不是把任何产品变化都自动当成整份重新申报。
先看适用范围
EU;不涵盖GB SCPN更新。本文用于解释资料准备和规则核对路径,不对具体SKU作合规结论。法规版本、物质身份、用途和日期可能影响适用性。
先建一张变更对照表
至少记录变化事项、发生日期、涉及产品和配方版本、责任人/分销商信息、标签版本、原CPNP记录字段及证据来源。名称或联系信息变化与配方/使用条件变化性质不同,应分栏记录。
再定位它对应哪项已通知信息
Article 13(7)涉及第1、3、4款所列信息发生变化后的更新义务。先对照产品通知、分销商通知和责任人资料,避免只改企业内部表格而漏看已向系统提交的信息。
服务协作如何划分
资料整理可把不同版本和字段对应起来,列出仍需责任人决定的问题,并形成提交前复核清单。法定更新由承担相应义务的责任人或分销商负责;服务方的具体任务、账号权限和资料传递方式应在委托前确认。
不要把“更新”写成一个万能按钮
法规使用“without delay”描述更新时点,但具体哪项变化影响哪项通知信息,要逐项映射。若配方或使用条件改变,还应考虑CPSR、PIF、标签等是否需要另行复核,不能只盯着CPNP表单。
常见问题
配方一有变化,是否都要重做完整CPNP通知?
不能一概而论。先判断变化是否影响Article 13所列已通知信息,并由责任人/分销商确认应采取的系统更新;同时评估其他文件是否受影响。
下一步
准备变更前后版本、变更说明、标签图稿和现有CPNP记录字段;先不要在公开咨询区发送完整配方。
参考来源
- 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Article 13(7), read with paragraphs 1, 3 and 4; check the version applicable to the target market.)
- 欧委会化妆品通知系统(CPNP)(一般产品通知及纳米材料独立通知模块。)
资料核对:2026年10月7日。适用规则应结合目标市场、产品及实际上市时间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