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更新:2026-10-07
先确认原料是否属于法规定义的纳米材料、其用途和拟投放市场时间,再按Article 16核对识别信息、规格、预期数量、安全/毒理资料和可预见暴露条件。纳米材料通知适用时需要至少在上市前六个月提交,但法规有明确例外,不能仅凭供应商把“nano”写在名称里就判断适用。
先看适用范围
EU;不外推至GB/NI。本文用于解释资料准备和规则核对路径,不对具体SKU作合规结论。法规版本、物质身份、用途和日期可能影响适用性。
先核对“nano”对应的具体物质
收集供应商的原料名称、化学识别信息、粒径/形态或其他规格说明、批次和用途描述。名称中的“nano”是线索,不足以单独判定法规定义,也不代表该物质已获准用于任何产品。
通知资料通常要能回答什么
Article 16(3)(a)–(f)列有纳米材料身份、规格、预计每年投放市场产品中所含纳米材料的数量、毒理概况、安全数据及合理可预见暴露条件等信息。实际字段和提交方式应回到当前CPNP Article 16用户指南与法规正文逐项检查。完整配方、供应商保密资料不宜放在公开咨询或普通邮件里。
把例外和时间点单独核实
Article 16通常要求责任人通过电子方式在产品上市前六个月通知;但条文对特定用途及符合Annex III要求的情形设有范围规则。是否落入例外、何时开始计算以及产品能否上市,都要由责任人和合格评估员结合物质、用途和市场判断。
资料梳理服务的边界
资料梳理可以帮助团队发现缺件、统一版本、把问题交给正确责任人;它不能替代责任人的法定通知,也不等于安全评估。如委托资料整理,应先确认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资料整理不构成主管机关批准,也不能保证通知结果。
常见问题
供应商资料只写了“nano”,可以直接提交吗?
不建议。先补充可识别物质和规格的信息,再确认Article 16是否适用及应提交的字段。
下一步
可先整理原料名称、供应商规格、用途、产品上市市场和预计时间;对外传输前确认保密资料的安全渠道。
参考来源
- 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Article 2(1)(k)、10–11、13及16(2)–(3);16(3)(a)–(f)列通知资料。)
- 欧委会化妆品通知系统(CPNP)(一般产品通知及纳米材料独立通知模块。)
- 欧盟化妆品安全报告指南(2013/674/EU)(附录第1、2节;第4.3.2节安全评估复核;第4.4节评估员资格与签署。)
资料核对:2026年10月7日。适用规则应结合目标市场、产品及实际上市时间复核。
